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正文

安全教育

大学生为间谍收集情报被安全机关审查:难以拒绝有场“暗战”与你有关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0 点击量: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间谍”或许只是一个电视剧、电影里的概念,那么,传说中的“间谍”,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请看三组真实的案例

  点击木马邮件泄密获刑5年

  裘某某,男,原系我军某部上尉军官。2007年9月,裘某某违规在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处理涉密文件,并连接涉密存储介质,因不慎点击境外间谍组织发送的特种木马邮件,导致计算机被对方控制,1800余份文件资料被窃取,其中包括绝密级1份、机密级8份、秘密级15份。裘某某被军事法庭以泄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打工仔成窃密工具被判10年

  从2011年开始至2013年1月,李某某先后为“飞哥”及其同事订阅了39种115本内部期刊,报送了2000多张军事照片和大量军事信息,经专业部门鉴定,这些军事照片和信息含机密级、秘密级军事秘密多份。而李某某每月从“飞哥”和“飞哥”同事那里领取六七千元工资,还有500-2400元不等的奖励。日前,李某某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大学生为境外间谍收集情报

  广东省航海学校专科生徐某在网上应聘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需要为客户“搜集解放军部队装备采购方面的期刊资料”。徐某所在的广东某大城市有一个军港码头和一家历史悠久的造船厂,他的“调研”工作就是到军港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到船厂观察、记录在造在修船舰的情况,并将有船舰方位标识的电子地图做成文档,提供给“Miss Q”。

  23岁的徐某后来承认,做“调研员”不久,就意识到对方是搜集我军事情报的境外间谍,曾因内心极度不安主动放弃了学校的一些荣誉,但利诱当前,又难以拒绝对方。2013年5月,徐某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

  看完是不是发现,间谍案件常常发生在普通群众身边,离我们并不遥远。

  下面进入科普时间,心怀家国天下的朋友们一起来涨姿势吧~

  1993年2月22日,我国曾制定过一部国家安全法。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对国家安全进行了首次界定。

  其实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本国的国家安全教育

上一条:警惕!“校园贷”诈骗现新套路,你的防护技能该升级了
下一条:认清陷阱,理性对“贷”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保卫处 北林校区值班电话 657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