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外包服务公司的监督,确保外包服务合同的认真履行。9月7日下午3点,保卫处党总支召集承接我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河南鼎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英才校区)、河南天将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龙校区)项目负责人,在英才校区共同开会研究如何尽职履约,做好我校的安保工作。会议由保卫处党总支书记仝晓明主持。
首先,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处长樊豫杰,对我校的外包服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他表示,2015年以来,中标的公司基本上较好的履行了合同,较圆满的完成了合同约定任务,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做出了不可否认的贡献。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客观存在着“一缺、二差、三大、四低”等问题,即保安队伍缺少专业技能培训;队员应急能力差、队伍素质较差;平均年龄偏大、工作随意性大、人员流动性大;工资偏低、文化程度低、对工作认同感低、用人门槛低。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樊豫杰副处长要求保安公司认真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外包服务合同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认真加以整改。今后,保卫处将对未达标项目严格按合同约定扣分扣款。
保卫处党总支纪检委员任文良同志站在纪检监察角度对甲、乙双方提出了监管意见:一是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乙方(保安公司)在为学校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后,方能拥有约定的权益。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约定的工作服务保障基础上,应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二是甲乙双方要营造“亲商加清商”的合作关系。“亲商”是指公司和学校虽为两方,实则一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清商”是指两家要清清楚楚,简简单单,绝不混为一谈。
接着,治安科科长陈锋、副科长金焱对《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保安服务管理办法》做了详细说明。
河南鼎誉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唐志斌,河南天将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马福才分别表示:一定依照合同履行好职责,将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针对保卫处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建议,公司完全接受并马上安排整改。
最后,仝晓明书记对保安公司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尊重合同。树立契约精神,真诚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依规享有权利,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二要尊重这份工作。千万不可轻视安保工作,而是要尽心尽力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三要尊重监督。要遵纪守法,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同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