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周边以及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第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造成意外事件(故),我处在此呼吁全校师生员工:
一、自觉遵守校园禁放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在校园内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在除夕、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若有观赏或燃放需求,请选择到政府规定的可燃放区域、地点进行。
二、广泛宣传禁放政策要求。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本单位自媒体平台、微信工作群、个人朋友圈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宣传校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
三、主动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在校园燃放烟花爆竹,主动举报违规燃放行为,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给校园造成危害,共建共治共享平安校园。
为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我处将会在春节期间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并针对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禁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监督(举报)电话:
龙子湖校区:0371-86176110
英才校区: 0371-63515110
北林校区: 0371-65765110
保卫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