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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25 点击量: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近期,省内外消防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加强我校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分级管理,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并逐级逐岗落实到位。

2.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和重要时段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学生宿舍、实验室、餐厅、体育场馆、图书馆、教学楼、建筑和维修工地、重要设施设备间等场所。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3.加强假期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对于留有学生的宿舍要全面加强教育管理,不得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源插座,避免因电器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4.规范校园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教育员工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各类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断。严格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含走廊、门厅、楼梯间)等部位停放和充电。要加强明火作业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校园内焚烧生活垃圾等物品。

5.加强校园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贮存、规范使用。要加强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定期清洗食堂油烟管道。报刊、纸张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严禁各类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6.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子女有关烟花爆竹的危害(险)性的全覆盖宣传教育,增强在校园内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自觉性,提高全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严禁将校内房屋出租用于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大对校园重要场所、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巡防巡控力度,及时制止违禁行为。

7.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针对突发事件逃生疏散以及日常防火要求,特别是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等开展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员工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8.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落实安全工作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巡查记录登记,尽职尽责地做好本单位的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要不断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互通和报送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遇有重大、紧急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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