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将电动车校园通行牌照领取安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师生经申请备案后领取的电动车校园通行牌照应安装在申请人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上,车主如更换电动车保留车牌,需到保卫处治安科重新登记,不再使用车牌上交保卫处。
2.电动车校园通行牌照应统一安装在电动车后方醒目位置(见式样图),特殊原因不能安装到后方的可安装到动自行车前方车筐处。车主按照要求可以自行安装,也可到学校大门口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协助安装。
3.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和未挂校园通行牌照电动车驶入校园,已办理通行牌照的电动车入校后实行集中停放管理,禁止在校园内骑行。龙子湖校区西门为电动车进出通道,英才校区南门为电动车进出通道,北林校区东门为电动车进出通道,其他校门禁止电动车通行。
4.自即日起,各单位可安排人员到保卫处集中领取电动车校园通行牌照,2024年9月1日前领取安装完毕。
领取地点及联系人:
龙子湖校区:2号教学楼A424 马群晋:13598823500;
英才校区:校门口北大门东侧104 金焱:13937125828;
北林校区: 北林行政楼220 陈锋:17513371865。
保卫处
2024年8月20日
电动车校园通行牌照安装式样图